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经研究决定,特此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公示结果详见下方。
公示期为1月5日—1月7日三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德馨书院团总支书记高明:15603807885;
德馨书院学生会邮箱:dxsyxsh@sqmc.edu.cn;
团委邮箱:sqtw3831882@163.com。
述职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