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院发〔2016〕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干预工作模式,建立辐射到班级的心理素质拓展体系和辐射到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预警监控体系,培养和建设具有较高自助与助人能力的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队伍,更有效地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规范。(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