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减轻各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压力,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达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的要求。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0〕4号)文件精神,工作要求如下:
1.预申请数据批量录入时间: 6月10日至6月30日为数据批量录入阶段。6月30日以后原则上只做单个认定和录入。
2.预申请范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助学贷款的学生,同时兼顾应贷尽贷原则。
3.在我校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持加盖学务部或院系公章的《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详见附件2)。
4.详细工作办理流程请认真阅读省资助中心相关通知(详见附件1)。
5.通知学生及时关注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通知要求,高校鉴定证明各书院请务必核实学生真实家庭经济,做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加盖公章之前必须由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学生信息,方可加盖公章。
附件1-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生源地信助学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