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7日,德馨书院教师在书院办公室召开人文素养教研室本学期第五周集体备课活动。会上,段玉凤老师组织《医学伦理学》课程的教师进行备课。本章讨论的是健康与公共卫生伦理。
健康与公共卫生伦理是探讨与促进群体和个体健康、预防疾病发生和传播相关的道德要求与伦理规范。主要关注群体层次的伦理学问题,特别是政府、公共卫生机构及其成员、医疗机构及其成员、公民的义务和责任等问题。
健康与健康观。主要分为古代朴素的健康观、近代生物医学健康观、现代整体健康观。健康权利的基本内容主要包含健康权利,健康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
首先,作为人权的健康权。健康权作为人权意味着毫无例外地向所有人提供健康方面的保障,不论其购买能力、职业地位、宗教信仰、社会等级、性别、是否残疾、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引起歧视的因素。其次作为基本权利的健康权。它作为基本权利有助于避免健康权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害。第三,作为民事权利的健康权。这一立法现象本身就向世人昭示了健康权应当属于民法保护下的民事权利。
健康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责任,包括:合理控制的范围内减少健康风险因素。当个体患病时,健康的个人责任、个人的健康责任高味着选择个健康的生活方式,意味省在个人能够合应充分认识到患病是不符合社会需求的各种状态,并尽可能地寻求和利用医疗服务,把康复作为已任。健康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是公民超越于利己行为之外的职责行为或者利他行为。就健康而言,公民的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积极参加与人群健康有关的社会公共活动。比如,植树造林的环保活动、成烟的宣传教育、AIDS防治等。其次,不做危害他人健康行为的举动,不侵犯他人的健康权益。比如,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