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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馨书院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05-26浏览次数: 32

德馨书院各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总体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培育组建一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助力提升新乡自主创新能力。新乡市科技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满足《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是我市优先发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团队科研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已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2)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一般以国家、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为依托。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是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主持人,所在单位能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

(4)在团队人员组成方面,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并拥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原则上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应基本符合市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者条件。

(5)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总体规模不少于10人(全职全时人员)。应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体。团队成员须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共同承担项目研究。

(6)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人才梯队。团队各成员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研究团体。

2.联合组建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时,需提供联盟协议,且各专业领域在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方面要有较高的关联度,不得临时拼凑。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实行限额推荐,具体分配到我校的指标为3项。作为核心成员已通过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创新型科技团队不再重复申报。

3.创新团队的认定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可以是多家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战略联盟。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创新型科技团队须填报《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申请书》、《新乡市创新型科技团队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3),同时须提供以下佐证附件,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包括附件页码;

(2)被SCI、EI等系统收录论文首页、收录或引用证明;其他重要论文首页复印件;

(3)著作首页、版权页、学术性评价材料复印件;

(4)科技奖励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推广应用证明复印件;

(5)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复印件;

(6)授权专利或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团队带头人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8)团队带头人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等主要技术负责人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申报时需携带附件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

2.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3.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三、推荐要求

1.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加佐证材料胶装成册,加印书脊(创新型团队名称+2017年度)一式4份,《汇总表》1份及全套材料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3.申请者请于6月5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德馨书院办公室。

四、详细通知
      各位符合条件的老师可以进入以下网站进行详情浏览,附件也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填写。 
      http://kyb.sqmc.edu.cn/s/210/t/584/91/c0/info37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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