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
评选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全面贯彻共青团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先进榜样,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榜样示范作用,依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奖励条例》(院学[2013]22号)、《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德馨书院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为保证评选制度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特成立评审委员会。
组长:金靖芝
副组长:平丹丹
成员:全体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
一、评选对象
(二)五好红旗团支部
评选对象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15级、2016级学生;专科2015级、2016级学生。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评选对象为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14级、2015级学生;专科2015级学生;专升本2016级学生。
二、五好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员青年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政治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支部班子健全,凝聚力强,富有感召力。
3.严格按照“推优”程序,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做好支部宣传工作,宣传效果好。
5.青年志愿者活动正常,成效明显。
6.围绕提高团员青年素质,经常开展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形式多样。
7.协同班委会,加强班级管理,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8.支部成员凡是有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能评选。
9.考试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支部人数的20%。
具体考评指标及标准如下:
2014级、2015级学生评分细则
1.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40%
2.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平均分占40%
3.民主评议占20%:由全体学生干部、各团支部2名普通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候选团支部公开阐述本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从社会实践、学雷锋等活动、参加校级、院级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测评小组进行打分。
2016级学生评分细则
1.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平均分占80%
2.民主评议占20%:由全体学生干部、各团支部2名普通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候选团支部公开阐述本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从社会实践、学雷锋等活动、参加校级、院级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测评小组进行打分。
三、优秀团员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积极要求进步。
2.热爱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
3.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4.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成绩突出。
5.团员民主评议反映好,深受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
6.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等各类活动的团员
7.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30%,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前30%,候选人需提交不少于500字的申请书才可参评。
具体考评指标及标准如下:
1.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40%
2.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平均分占40%
3.民意测评占20%:由支部全体成员组成测评小组,候选人公开阐述自己的学习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从社会实践、学雷锋等活动、参加校级、院级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测评小组进行打分。
以上三项的得分总和为候选人的最终得分,按总分进行排名。
专升本2016级学生评分细则
1.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平均分占80%
2.民意测评占20%:由支部全体成员组成测评小组,候选人公开阐述自己的学习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从社会实践、学雷锋等活动、参加校级、院级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测评小组进行打分。
以上两项的得分总和为候选人的最终得分,按总分进行排名。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工作积极负责,作风扎实。
2.积极组织开展团的活动,成绩突出。组织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强。
3.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切实关心团员青年的利益,及时反映团员青年的合理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
6.2015—2016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前50%,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前50%,候选人需提交不少于500字的申请书才可参评。
具体考评指标及标准如下:
1.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占40%
2.2016年下半年期末成绩平均分占40%
3.民主评议占20%,由全体学生干部组成测评小组,候选人公开阐述自己的学习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从社会实践、学雷锋等活动、参加校级、院级活动及获奖情况),由测评小组进行打分。
以上三项的得分总和为候选人的最终得分,按总分进行排名。
五、评选程序
新乡医学院五好红旗团支部、新乡医学院优秀团员、新乡医学院优秀团干的评选:
1、团总支成立评委会,团总支主要党政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主要团干和普通团员代表组成。
2、团总支根据评选细则对申报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评议,形成推荐名单,经过本团总支审核后公示不少于3天。
3、公示无异议的初审结果报团委。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全员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党委审批。
六、表彰奖励
1、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全院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通过院报、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对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事迹进行宣传,树立先进典型。
七、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必须书面征得各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同意后方可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党委批准。
2、评选工作要坚持按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制定评选细则和评选流程并报院团委统一公示。院团委确定评选结果后公示3天,接受师生监督。
3、各单位应重视评选活动,在此项工作中大力宣传先进人物事迹,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学风建设。
德馨书院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