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维护校区秩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安全工作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进入校内车辆(含进入校区的所有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机动车)严格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区域。
二、车辆禁止停放在学校设置的路障隔离区域内;禁止停放、占用、堵塞所有建筑物的各类出口,如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的楼道口、安全通道口等处;禁止停放在校园主干道等停车位以外的所有区域。
三、违规处理办法
1、为起到对违规者的教育作用,总务部保卫科将对车辆张贴《违反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告知书》,对机动车进行锁车处理、机动车外的车辆拖离违规地点,并不承担保管义务。以上均记录在案。
2、凡因车辆占用、堵塞安全通道口及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处罚而造成危害或负面影响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对于多次违反《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机动车,保卫科将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黑名单车辆进入校园。
四、本规定自2015年10月20日起生效,请全体师生员工、一切进入校内人员执行本规定,服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