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让辅导员明确工作任务,从而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特制定德馨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制度。
一、根据书院工作部署拟定所分管班级学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二、辅导员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辅导员思想上要高度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讲求团结,顾全大局。
三、上班期间要庄重、文明,衣着大众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染彩发,不化怪装。与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在任何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对学生,对家长,对来人都要以礼相待。
四、辅导员实行坐班与值班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工作日实行坐班制,原则上无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应向主管领导请假说明。按学院要求轮流值班,按时打卡考勤, 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及时处理和汇报突发事件,并做好值班记录,积极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五、辅导员要做到:每周与学生谈心不少于2人,每两周至少参加1次学生班会,每月1次大班会。每月组织1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或主题团日活动,每周检查学生上课1次,每周至少深入学生寝室1次,每学期至少安排听3次所带班级的专业课。
六、辅导员要熟悉分管班级每个学生的基本情况。同时要建立特殊学生档案,与特殊学生(如家庭困难的学生、家庭有变故的学生、成绩差的学生、性格极端内向或精神反常的学生等)谈话每学期不少于五次。并及时给予追踪了解并建立档案,定期向学校亮心沟通中心进行更新上报。
七、辅导员要参加书院召开的辅导员业务学习或会议,积极参加学院举行的各种活动。
八、辅导员平时要认真按照书院目标责任书开展各项工作,每学期末要对照书院目标责任书的工作目标和执行工作制度情况写出个人工作小结。
九、辅导员应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书院辅导员实行“条块结合”的分工形式,每位辅导员既要负责各自对口的“党、团、学、就”部门分配工作,又要负责各自所带年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在节假日前、返校后,开展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出游安全教育,勤工俭学安全教育等,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十一、凡学院、书院召开学生大会、举办各种活动、辅导员会议、学生班团活动和学生各种素质讲座,辅导员必须按要求参加或组织学生参加。
十二、完成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本制度从2014年10月起开始执行,由德馨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德馨书院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