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排:
1、注册对象:09-13级在校生
2、注册时间:3月3日-3月7日
3、注册地点:各院系办公室辅导员处
4、欠费学生须缴清应缴费用再注册
二、注册情况上报要求
1、以大班为单位提交注册情况(见实习需提供实习医院),同时核对在校生学籍信息。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各院系辅导员认真核对后提交。
2、3月7日15点前,各学院学生注册情况以电子表格(电子表格已包含身份证号等信息,为保障学生信息安全,请各大班辅导员老师联系教务部陈继超QQ:20227871索取)方式上报教务部学籍管理科。
3、院系留存本院系各年级大班的注册纸质登记表。教务部汇总整理学院各年级注册学生信息后,将共享给各教学单位,作点名考核使用。
三、注意事项
1、注册专用章已发至各院系,各辅导员请错开使用时间,并提前告知本大班学生。
2、校外见习的同学在规定的返校时间返校后到辅导员处办理学生证注册。即将参加实习的同学学生证注册次数为一学年(两次)。
3、未缴清学费且不按照规定办理缓交手续,暂不予注册。
4、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凡无故不按时报到超过两周者或请假未获准者,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部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