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解读(三) | “三支一扶”

作者:   时间:2024-04-18   浏览:142

1、什么是“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指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的基层服务项目。人社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团中央等部门印发《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决定于2021年至2025年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每年选派3、4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2、“三支一扶”报名条件及如何报名?

一般各地在每年3-6月份发布招募公告,公布具体要求。有报考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相应省份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及时获取报考信息。“三支一扶”报名入口在各省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网或者人才网,具体详见各省政策。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保证自己的身体、时间等符合“三支一扶”服务期的完整性并能胜任所报岗位的志愿服务工作。

以河南省为例,2023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3200名(中央计划1600名、省级计划1600名),其中支教286名、支农489名、支医310名、帮扶乡村振兴635名、健康照护190名、水利202名、林业19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894名。服务期为两年。

招募对象为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和2022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三支一扶”人员有哪些优待政策?

择优选拔“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职务,“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要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其中新疆南疆四地州、西藏自治区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东部地区每人每年1.2万元。中央财政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生活补贴: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

编制: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且不再约定试用期。

职称评定: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考研加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工龄:“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