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知多少,青春圆梦助你行(四)——就业政策宣传之“大学生村官”

作者:   时间:2023-05-26   浏览:223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目的是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人才、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各行各业优秀人才。2014年5月30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定位。

(1)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大学生村官102563人,少数民族17020人,占总数的16.6%。

(2)人员素质不断提高。22万名在岗大学生村官中,博士研究生19人;硕士研究生7857人,占3.6%;本科生160743人,占72.8%;党员136350人,占61.7%;教育部和中央部门直属院校毕业生25422人,占11.5%。

(3)政策体系日趋完善。中组部会同中宣部、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大学生村官的选聘、管理、培训、考核、选拔、流动等均作出明确规定,逐步建立了“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4)锻炼成长效果明显。全国共有8313名大学生村官创业,其中,独立创业的2849人,占创业总数的34.3%;合作创业的5464人,占65.7%;领办创业的1661人,占20%。共创办创业项目6314个,领办或合办专业合作社1797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92604个。

(5)职业路径逐渐清晰。坚持 “三个目标”(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打通“五条出路”(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逐步形成了比较清晰的大学生村官职业生涯发展路径。2016年全国大学生村官流动5.92万人,其中进入公务员队伍2.16万人,占36.6%;进入事业单位2.56万人,占43.3%;自主创业1100人,占1.9%;另行择业6000人(其中,进入国有企业或金融机构2500多人,占4.2%),占10.4%;考取研究生287人,占0.5%。

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选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的具体规定,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省(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定期、统一组织实施,或者由省、市两级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选聘工作一般通过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2至3年。

待遇保障

(1)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按专科2000元每月,本科2200元每月、研究生2600元每月,并随之同步提高。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省各地待遇不完全相同)

(2)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财政补偿和代偿。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

(6)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每年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