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从2005年下半年起,在全省逐步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争取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全省每个村至少有1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使全省村级干部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大学生村干部”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委员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在村任职原则上要满3年,生活补贴原则上由市、县、乡财政统筹解决。切实落实好“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制定“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其优惠政策参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05]20号)中有关规定执行。